女子用公款买来的口红
4年挪用200余万,几乎都用在网购上
她叫小雯(化名),今年26岁,个子小小的,待人亲和。2012年,年仅22岁的她大学毕业后,成功应聘成为了温州龙湾某公司的出纳,公司的流动资金、承兑汇票等都由她保管。
工作一年后,小雯发现,公司在对账时并不怎么仔细严格,只问她是不是金额对得上,她说对得上,公司也就没有查账了。
面对这样的财物管理漏洞,小花开始心存侥幸了,她想,这些钱放在身边不用白不用,何不拿出来买些化妆品、衣服,“反正等我赚到钱就能还了”。
于是,小雯开始一点点挪用公司资金,从最初一次挪用的几千,到后来的几万,甚至十几万。
小雯越陷越深,仅2016年一年,她就挪用公款约89万元。“有时候,公司的会计会问起,我就借口说是老板用了。”小雯说。
4年间,小花共计挪用公款200余多万,直到今年3月初东窗事发,卡里只剩下20多万。
3月31日,眼看无法足额归还被侵占的公款,小雯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