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于露 刘梦琳 通讯员 侯钺沛)垃圾分类是一项“功在当代 利在千秋”绿色环保工程。3月1日,新修订的《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为了更多居民群众了解、参与到垃圾分类中,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的“城管蓝”穿上“绿马甲”走上了街头、学校,化身“环保卫士”,带着他们的秘密武器,为垃圾分类工作充当“破风手”。
秘密武器之一:十七个小喇叭齐上阵
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在十七个街道办事处有十七个派驻执法中队,这十七个执法中队化身暖心“小喇叭”向居民持续输出垃圾分类的小知识。人民路和南阳新村等执法中队在辖区内开展了专项行动,及时检查居民和餐饮单位的垃圾分类情况。杜岭执法中队和大石桥执法中队则从娃娃抓起,分别走进了郑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和天下城幼儿园,采用现场讲解,图文展示,互动游戏等方式,向小朋友们介绍垃圾分类的知识,实现了通过孩子带动家庭,家庭带动社会践行垃圾分类的效应。据悉,此次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活动,执法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8人次,深入54个社区、46个单位、136个沿街门店、指导分类260起,传播了“绿色、低碳、环保”的理念,充分调动了广大群众践行垃圾分类积极性、主动性。
秘密武器之二: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中转站专项整治行动
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垃圾分类工作仅是做好生活垃圾的分类,但其实可回收垃圾的资源化处理也是其中一个重要的部分。自3月1日起,金水区再生资源回收中转站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联合各个办事处开展专项督查行动。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对不具备营业执照或非法经营的再生资源收购中转站,按规定进行取缔;对虽具有营业执照但经营场所属违章搭建的再生资源收购中转站,责令改正;对“门前三包”不落实,随意堆放物品,卫生脏、乱、差,有碍市容观瞻的再生资源收购中转站,责令其立即整改。对不符合条件的中转站,执法队员当即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对当事人进行警告教育,责令当事人将剩余物品限期搬迁,消除对周边市容环境的不良影响。
垃圾分类,人人有责。通过这两个秘密武器,提高了垃圾分类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规范了再生资源回收中转站的管理。下一步,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将会持续立足于自身职能,以《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为指导,铆足干劲助力垃圾分类工作“加速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