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目标导向。以村(居)法律顾问延伸基层并均衡辐射到每一个村(居)为目标,制定《金水区村(居)法律顾问服务补贴考核办法》和《金水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细则》等配套制度、考核办法,明确为村(居)组织和群众购买基础性公共法律服务。
坚持问题导向。为充分调动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积极性,建立健全村(居)法律顾问激励机制,每月对村(居)法律顾问工作量、工作成效等情况综合评定,按照多劳多得,兼顾公平的原则,落实全新的“村(居)法律顾问”服务补贴,每人每村居固定补贴50元,绩效补贴200元。4月,实际产生村(居)法律顾问服务补贴52444元,扣除306元。
坚持需求导向。结合群众需求,有针对性的提供法律服务活动。截止目前,共接受群众咨询、提供专业法律意见994条,开展法治讲座222场,参与纠纷调解448件,提供现场法律服务604次,代群众起草法律文书25件,为村(居)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1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