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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院通报市两级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

2020-12-31 14:30:35来源:中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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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原网讯(王书领 通讯员 付加才)12月31日上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郑州市两级法院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相关情况。

  据了解,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郑州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院、省高院决策部署,加强统筹规划,坚持依法创新,以构建诉前多元化解与司法确认无隙衔接机制为抓手,提升纠纷化解效能;以六化为核心,打造立、审、执一体化小额诉讼模式;以健全三项机制为重点,释放普通程序独任制诉讼效能;以打造5Gn全流程多场景智慧庭审系统为突破,推进线上诉讼广泛运用;以建章立制为重点,统筹推进试点工作均衡开展。试点工作整体进展顺利,成效明显。

  以构建多元化解与司法确认无隙衔接机制为抓手,提升纠纷化解效能

  一是将试点工作与诉源治理相融合,源头化解纠纷。出台《加强诉源案源治理的若干意见》,将改革试点与诉源治理深度融合,推进纠纷源头治理。中原、新郑等法院,主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构建县(市)乡村(社区)三级矛盾纠纷化解网络,实现调解触角全覆盖。登封法院在当地党委政法委支持下,有效化解800余名出租车司机集体起诉解除合同纠纷、200余名业主要求退还房款纠纷等涉众纠纷20余起。

  二是将门诊式调解与专业调解相融合,实质化解纠纷。探索解纷服务多元化供给模式,构建定向邀请、主动自荐、协同共治三个来源特邀调解员分类招募机制,与银行业协会、保险业协会等对接,聘任行业特邀调解组织23个,聘任具有专业知识、调解特长的调解员105名,实现纠纷化解既有“全科医生”、又有“专科医生”,“全科医生”解决一般性纠纷,“专科医生”解决类型化、专业性纠纷。中院与自贸区郑州片区管委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河南省委员会等9家单位,成立郑州市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中心;与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联合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

  三是将诉前调解与司法确认相衔接,权威化解纠纷。实行法官助理、调解员“AB角结对子”机制,法官助理为诉前调解提供法律指导,达成调解协议的,引导自动履行;需要司法确认的,由A角法官助理所在团队直接办理,实现诉前调解与司法确认无缝衔接。积极探索中级法院司法确认案件审查机制,郑州中院受理的首起司法确认案件——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与河南鑫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被最高法院评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以六化为核心,打造立、审、执一体化小额诉讼模式

  一是程序选择前置化。建立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告知制度,诉前调解或立案时向当事人发放《小额诉讼程序告知书》,宣传小额诉讼的特点与优势,引导当事人合意使用小额速裁。完善诉讼费收取制度,对小额诉讼案件,立案时直接减半收取诉讼费,激励当事人优先选择小额诉讼。

  二是繁简分流精准化。依托大数据,根据案件性质、案由、标的等因素,科学设定案件繁简区分要素,智能化识别;设置程序分流员,对系统自动识别的简案再次人工识别,对符合小额诉讼的案件予以标记,精准分流。

  三是调裁协同化。探索调解前置制度,对家事、相邻关系等适宜调解的纠纷,实行调解程序前置,需要评估鉴定的,诉前进行评估鉴定,以鉴定促调解;速裁团队前移至诉讼服务中心,调解不成又符合速裁的,由指导调解的速裁团队直接速裁,减少周转环节。探索“示范判决+司法确认”诉讼模式,对物业、商品房买卖等涉众型纠纷,引导当事人先就少数案件进行示范诉讼,再由调解组织参照裁判结果对其他案件进行调解,通过个案示范处理带动批量纠纷高效化解。

  四是程序转换严格化。制定《小额诉讼程序操作指引》,明确程序转换条件,需向其他程序转换的,报庭长或主管院领导审批,杜绝程序转换的随意性。

  五是裁执一体化。构建由“员额法官+执行员+法官助理+书记员+调解员”的速裁快执团队,对小额诉讼案件建立绿色通道,快立快裁快执,形成裁执一体化协调运行模式。

  六是考核差异化。建立简案、繁案差别化考核机制,对小额诉讼案件侧重考核结案率、案均审理天数等效率指标,激发法官适用小额诉讼内生动力。

  以健全三项机制为重点,释放普通程序独任制诉讼效能

  一是构建一专业二随机分案机制,把好入口关。制定《在民事案件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实施细则》,细化适用案件范围和甄别标准,实现“应纳尽纳”,避免“人为选择”。建立“一专业二随机”分案机制,对已经专业化审判的案件,首先分配到专业化审判庭,再在专业化审判庭内进行电脑随机分配;对没有实行专业化审判的案件,直接电脑随机分配。

  二是构建二告知一表述机制,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庭前向当事人告知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的相关规定,开庭审理时再次告知,充分保障当事人知情权。规范文书制作,在文书中对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进行专门表述,使普通程序独任制案件与其他独任制案件有效区分,方便案件监管。

  三是构建监管机制,提升普通程序独任制案件质量。建立普通程序独任制与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衔接机制,制定《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审判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普通程序独任制案件与上级法院或本院,已经裁判的类案不一致或相矛盾的,要提交专业法官会议研究,独任法官与专业法官会议意见不一致的,由庭长提交审委会研究。建立独任制发改案件与下级法院沟通交流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回重审、重大改判的意见》,二审独任法官拟对一审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的,要与基层法院承办法官沟通、交换意见;建立独任制发改案件讲评和评查机制,制定《关于认真组织被上级法院发改案件评查工作的意见》,每月对发改案件进行分析、评讲,不定期对发改案件进行抽查评查,统一裁判尺度。

  以打造5Gn全流程多场景智慧庭审系统为突破,推进线上诉讼广泛运用

  一是规范化指引,解决不会用问题。编印《郑州法院信息化应用实操指引》500余页,制作信息化应用操作流程示意图,以图文并茂形式,为法官提供全流程操作指引;5次举办信息化应用培训会,提升法官信息化运用能力。

  二是以5Gn 智慧庭审系统为突破,解决不好用问题。针对传统网上庭审画面不清晰、不流畅,庭审亲历感、仪式感不强等问题,打造5Gn全流程多场景智慧庭审系统,实现超高清晰、无时延的网络庭审,方便群众诉讼,提升网络庭审的“亲历感”“仪式感”。5Gn法庭建设经验入选最高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机制优秀成果,最高法院在试点工作通报中予以推介。

  三是强化沟通、通报,解决不愿用问题。大力推进文书自动生成、编写,提升辅助办案效能;每半月召开一次调度会,每月召开一次讲评会,表扬先进,督促落后。建立送达地址查询中心,集中查询当事人送达地址,解决查找当事人送达地址难问题。利用法院微信公众号、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宣传线上诉讼,增进群众的理解与认同。

  以建章立制为重心,统筹推进试点工作均衡开展

  一是主动汇报,争取支持。向郑州政法委专题报告,争取将试点工作纳入郑州市重点改革项目,实施台账式管理。巩义法院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拨付125万元专项资金,新郑法院争取将诉前纠纷化解纳入平安综治考核,由法院打分。

  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强化统筹管理。出台《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实施细则》《小额诉讼程序操作指引》《在民事诉讼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实施细则》等,形成1+6制度体系,为试点工作提供制度支撑。

  三是建立四个一工作机制,强化督促指导。即每周一通报、每月一研究、每月一讲评、每月一反馈,将试点工作主要指标纳入党组决策周通报,每周通报各单位主要指标情况;党组每月专题听取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分析问题,研究工作举措;每月召开质效讲评会,对试点工作进行讲评;每月制作问题清单,向各单位一把手反馈,督促整改、提升。

  经过近一年试点,郑州法院试点工作进展态势良好

  一是赢得社会各界认同。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意见过程中,他们表示,试点工作通过加强诉前纠纷化解,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加强小额诉讼和开展网上诉讼等工作,使群众足不出户就可高效解决纠纷,有效增进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高新区法院与河南省工商联紧密配合,成功对一起因疫情引起的租赁纠纷进行调解并线上司法确认,当事人李某某激动地说:“别人都说打官司很难,需要很长时间,非常麻烦,可我没想到高新区法院这么高效,仅仅一周就调解成功,还出具了司法确认裁定书,我非常满意。”常年参与诉讼的某银行资产保全部总经理赵某某说:“法院案多人少,以前一个案件从立案到判决怎么快也需要三到四个月,我们催也催不出来。现在繁简分流了,20天就可以拿到判决了,真是没有想到呀。”河南牟山律师事务所崔志威律师说:“法院的效率提高了不少,最初立案靠立案庭人员来审查,如果当事人多的话要排队,当事人意见比较大,特别是外地来法院立案的当事人。法院推行的网上立案,繁简分流,节省了当事人大量时间,当事人普遍反映很好,对于法院工作满意度越来越高。对法院满意度高,反过来我们也能腾出更多时间,更好地服务当事人。”

  二是试点相关指标持续提升。至11月底,诉前化解纠纷17924件,司法确认7889件,比去年同期的816件增加7073件,有效缓解了案件增量,郑州两级法院新收案件339955件,比去年同期下降20.91%,其中,民事新收182123件,比去年同期下降21.55%。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结案67373件,适用率49.99%,案均审理天数27.04天,比普通民事案件案均审理天数45.66天,少18.62天。郑州中院独任制结案10277件,适用率61.9%,案均审理天数24.1天,比普通二审民事案件案均审理天数36.1天,少12天。

  三是整体审判质效提高。审判质效呈现一高二低二少的良好态势,即结案率提高,在郑州法院受理案件占全省五分之一多的情况下,至11月底,结案率91.05%,同比提升1.1个百分点,排名全省第2,5个基层法院进入全省前10名。发改率降低,基层法院一审案件发改率同比下降0.07个百分点,中院一审案件发改率同比下降1.13个百分点。再审审查率降低,中院二审案件再审审查率同比下降2.32个百分点。案均审理天数减少,基层法院案均审理天数46.13天,同比减少5.71天,中院案均审理天数53天,同比减少1.4天;投诉举报减少,投诉举报同比下降42%。

  四是群众诉累减轻。通过大力推进网上立案、网上庭审和电子送达等,群众足不出户就可解决纠纷,大大减轻了群众诉累。网上立案121226件,诉讼案件网上立案80937件,占比49.7%;执行案件网上立案40289件,占比49.43%;电子送达398650次,案均电子送达1.6次;网上交费60847笔,占应交费总笔数的44.28%;网上开庭16655次,网上开庭率12.62%;智能编写文书 57267份。

  下一步,郑州两级法院将紧紧围绕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特邀调解员、特邀调解组织的选任、管理,推进诉前调解、司法确认与诉源治理工作深度整合,为群众提供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方式,满足群众需求。二是规范、推进小额诉讼、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独任制的适用,快速实现群众合法权益。三是强化审判节点监控和审判质效评估,加强对试点工作相关数据指标的动态跟踪调研,提升案件质量,实现案结事了。四是加强试点工作总结提升,形成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为诉讼制度的完善提供实践支撑与参考。五是加强宣传,通过典型案例、开设专栏等形式,加强试点工作宣传,扩大试点工作成效。

编辑:袁连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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