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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2020年全市城乡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30元

2020-12-24 14:35:07来源:中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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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12月24日,郑州市民政局召开2020年城乡低保提标工作新闻发布会。据介绍,自2020年7月1日起,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调整,从每人每月700元提高为每人每月730元。

  

  全市特困供养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提高为每人每年不低于13140元

  据统计,截至2020年12月,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53296人,城乡特困供养人员12352人,临时救助困难群众21639人次。自2020年7月1日起,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调整,从每人每月700元提高为每人每月730元。人均耕地0.3亩以下的低保家庭,其低保标准按照新标准的100%核定为每人每月730元;0.3亩及以上的,其低保标准按照新标准的70%核定为每人每月511元。

  全市特困供养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低保标准的1.5倍执行,从每人每年不低于12600元统一提高为每人每年不低于13140元。其中:家庭人均耕地0.3亩以下的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标准按照新标准的100%核定为每人每年不低于13140元;家庭人均耕地0.3亩及以上的按照新标准的70%核定为每人每年不低于9198元。

  低保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 优化简化审核确认程序

  据郑州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冯明杰介绍,今年郑州市全面推行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将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进一步优化简化审核确认程序,实施先行救助、事后补办手续;对已经纳入低保的困难家庭,可视情延长定期核查时限;对于各类困难群众因疫情防控造成的生活困难,及时启动救助工作,为群众提供了更为方便快捷的社会救助服务。

  发挥民政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完善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对象收入和财产认定办法,细化了刚性支出和就业成本扣减内容,实行了低保渐退期;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全年共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537543人次,3857.11万元;为困难群众发放水、电、气、暖等各项补贴;向全市68872名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低收入对象发放红利性消费券,每人500元共计3443.6万元;加强了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空巢老人的关心关爱服务,开通24小时未成年人临时救助热(0371-68953532),为全市1.89万空巢老人每人发放10只口罩,共计18.9万只。

  强调申请低保流程 努力打造“阳光低保”

  哪些群众可以申请低保,申请办理低保的流程有哪些?根据介绍,具有郑州市户籍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家庭,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低保申请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其代理人向乡镇(街道办事处)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后组织入户调查、民主评议,根据调查情况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进行审核确认及公示工作。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郑州市在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化、公开化、透明化的过程中,通过新闻媒体、广场宣传、向群众发放宣传册(单、页)等多种方式,宣传城乡低保政策,普及城乡低保知识。建立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制度,集中开展了“人情保”、“错保”清查清理,有效保证了低保制度的公平公正。推行低保信息公示制度,有效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同时加强救助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通过比对住房、车辆、人社、税务等信息,使低保对象认定更为精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群众可通过公开电话、网上信箱等形式对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投诉举报违规行为。

编辑:徐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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