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河南鲜食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刘前进、刘依涵、刘思源、刘跟光、付殿花诉你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0104民初99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联系方式: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张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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