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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喜军公告

2019-10-21 17:51:24来源: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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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公 告

 

郑州市管城区银基广场蓝色精灵服饰店、齐红卫:

  本院受理原告金喜军诉被告郑州市管城区银基广场蓝色精灵服饰店、齐红卫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南曹法庭218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联系方式: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侯培利

地址:郑州市文兴路与鼎盛街交叉口向南100米

电话:0371-63688352

编辑:鲁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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