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原网> 注册登录

许玉龙判决公告

2019-10-08 17:49:30来源: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字号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公 告

 

中屹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刘克:

  本院受理原告王成玉与被告许玉龙及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0104民初44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Ο一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联系人:杨松华、王子源

联系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民一庭

电话:0371—61939631

编辑:鲁梦丽
联系记者

相关报道

相关搜索

您还可以在这里关注我
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图片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