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张灿杰、郑州泽宇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吉红旗诉你们及邱永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0104民初184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九月二十日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民二庭 吕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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