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杨社娟:
本院受理原告河南绿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杨社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豫0104民初1309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209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二○一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朱宏扬、靳肖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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