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岳中通:
本院受理原告戴振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0104民初1087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宋文梅、吕亚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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