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张凡:
本院受理原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郑州郑东新区支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0104民初658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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