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河南兰德路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陈培培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0104民初941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一九年九月十九日
联系人:宋文梅、郭丽鹏
联系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南曹法庭302室
电话:0371—61939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