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李保良:
本院受理原告小浪底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和丁光明、河南省物配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0104民初546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2019年8月22日
联系人: 范利辰、张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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