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公 告
郑州恒源保税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叁陆伍网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郑州恒源保税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保全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曹法庭236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一九年八月八日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航东团队 康月婷
0371-63688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