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河南邻之家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郑州既和商贸有限公司诉你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郑州市文兴路15号南曹法庭203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一九年八月八日
联系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南曹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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