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 为进一步加大辖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力度,保障药品使用环节的质量安全,郑东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郑州市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对辖区范围内医疗机构开展了药品使用环节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是是否从具有合法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是否查验并保存供货单位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二是购进药品时是否索取留存供货单位的合法票据,票据内容是否齐全;三是是否建立和执行进货验收制度,购进药品是否逐批验收,验收记录是否齐全;四是存放药品时是否按照药品属性和类别分开存放,并实行色标管理,是否设置不合格区,临时存放药品是否配备药品存放专柜;五是需特殊管理的药品是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调配和使用,并对精神类药品、麻醉类药品等重点品种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截至目前,共检查医疗机构25家,在检查中发现医疗机构在药品管理上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索取供货单位资质不全,个别医疗机构没有索取正式税务发票。二是药品储存、摆放混乱,未按照要求的温度储存药品,未实行分区、分垛及色标管理等。三是药品的购进、验收、养护记录制度不完善,进货查验记录不完整。针对以上问题,执法人员依法下达执法文书并对存在问题责令其限期整改。
2018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管理监管力度,不断提高医疗机构药品的质量管理水平,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违法行为,确保辖区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李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