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的参与和监督作用,回应社会关切,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更加贴近民生需求,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2019年度食品药品安全“你点我检”百日行动。
一、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食品药品“你点我检”百日行动,鼓励公众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工作,增强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社会监督意识,创造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任务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通过媒体广泛宣传,对于广大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风险、宣传疗效的预包装普通食品;虚假宣传、扩大宣传疗效的保健食品;渠道来源不明、性状发生变化的药品;宣传治疗效果的化妆品等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反馈消费者。通过此项活动,有效发挥消费者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共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的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三、活动时间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食品药品“你点我检”百日行动从2019年5月5日开始至8月12日结束,为期百天。
四、组织实施
食品药品“你点我检”百日行动由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郑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设立“你点我检”百日行动办公室,负责消费者提出检测要求申请的受理、登记、组织评估、组织安排抽样检测、汇总结果、信息反馈等工作;组建“你点我检”专家评估委员会,对办公室受理的检测申请进行评估,评估投诉食品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风险,是否可以实施抽样检测。市局新闻宣传处负责加强对此活动的宣传力度,组织新闻单位开展宣传活动。市局抽检管理处对于食品药品所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予以帮助、协调,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你点我检”检测结果。
五、产品范围
食品药品“你点我检”百日行动所涉及的产品主要包括:
(一)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风险、宣传疗效的预包装普通食品;
(二)虚假宣传、扩大宣传疗效的保健食品;
(三)渠道来源不明、性状发生变化的药品;
(四)宣传治疗效果或者功能的化妆品;
(五)其他有证据表明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药品、化妆品。
六、检测项目
食品药品“你点我检”百日行动主要对所涉及的食品、药品、化妆品安全项目进行检测。食品安全检测项目主要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9版)》范围内的项目进行检测,以及对经专家评估委员会研判可能存在的非法添加项目进行检测;药品检测依据国家药典对可能涉及问题项目进行检测;化妆品检测依据相应标准进行。
本活动检测不收取费用,检测项目由“你点我检”专家评估委员会在郑州市食品药品所经过认证的检测项目范围内研究确定。
七、受理条件
(一)应有明确的申请人,申请人需提供真实姓名或者真实联系方式;
(二)申请人提供购买、使用等消费证据;
(三)申请人申请检测的产品应为郑州辖区内企业正在经营销售的产品;
(四)申请人申请检测的产品应提供明确的经营企业名称、地址,以便于抽样人员抽取(购买)样品;
(五)申请人申请检测的产品应符合本方案第五部分规定产品范围;
(六)申请检测产品所涉及的检测项目需在郑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取得的检验资质范围内;
(七)申请检测的产品应符合检测条件、满足检测需要的样品数量;
(八)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八、受理方式
(一)电话受理:申请人可以通过拨打电话提供本方案第七部分要求的材料申请检测。食品检测申请电话:68698817;药品、化妆品申请电话:67183770.
(二)网络受理:申请人可以在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暂)下载食品、药品、化妆品检测申请表格,填写相应信息并按照本方案第七部分要求的材料后,将表格及相关材料发送到郑州市食品药品所邮箱。邮箱号:zzssyssp@126.com.
九、工作流程
(一)不需检测流程:申请人申请,“你点我检”办公室负责受理、登记,每周组织一次专家委员会进行评估,评估结论为不可以(不需要)检测,通知申请人评估结果,工作结束。
(二)检测流程:
①申请人申请,“你点我检”办公室负责受理、登记;②每周组织一次专家委员会进行评估,评估结论为需要检测,可以通知申请人送样,也可以由抽样人员现场抽取(购买)样品;③申请人接到通知后应及时送达样品,10个工作日内没有送达视为放弃检测;④需要抽取(购买)样品的,“你点我检”百日行动办公室安排抽样人员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抽样工作;⑤在样品送达实验室后,应在法定时限完成检测,出具检验报告;⑥向申请人反馈检测结果,并定期向社会公告。
(三)样品管理:由申请人自行送达的样品,申请人应承诺在自行保管期间和送样过程符合样品保存条件,进入实验室前应检验样品包装的完整性,已经拆封样品不予检验;检验报告出具委托检验报告。由抽样人员抽取的样品,应按照规定购买样品,抽样及运输过程应满足样品保存条件,符合有关抽样程序,检测结果出具监督抽检报告。
十、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郑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应加强“你点我检”百日行动的领导和组织协调,要成立专(兼)职部门负责此项工作,要尽快组织力量根据本方案认真细化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岗位责任,确保活动有序推进,按时完成。
(二)严明工作纪律。所有此活动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抽检工作纪律和廉政工作规定,不得随意更改抽样地点和样品信息,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抽检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媒介,大力开展活动宣传,积极扩大活动影响,广泛动员公众参与。同时,积极利用政务网站、自媒体等平台,及时宣传活动进展情况,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营造食品药品安全良好舆论氛围。
注: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视活动开展情况,可能对活动开展的方式方法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