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7日上午,惠济区在区政协一楼会议室召开2017年度全区食品安全工作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推进会,惠济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李伟光,惠济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袁加军,惠济区政府党组成员青华山,惠济区政协副主席谢和平,各镇(街道)、惠济区食安委成员单位负责同志,惠济区食药监局中层以上干部及辖区20家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区政府党组成员青华山主持。
首先,受惠济区食安委委托,惠济区食药监局副局长(主持工作)李世安总结了2016年以来食品安全工作,并对下一步食品安全及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随后,惠济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袁加军宣读了《2016年全区食品安全优秀单位、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表彰决定》,区政协副主席谢和平宣读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区食安委组成人员调整文件,各镇(街道)向区政府递交了《2017年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区食药监局、区农委、长兴路办事处汇报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最后,惠济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李伟光作重要讲话,他强调:一要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头等大事。在肯定全区食品安全工作成绩的同时,要认清存在问题,强化措施,认真整改,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坚决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为全区群众饮食安全提供有力保障。二要强化举措,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2017年是全面提升全区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区深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攻坚之年。各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要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统领,认真落实“四个最严”,积极探索新的监管思路及措施,共同探索完善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着力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努力营造群众放心、宽心、舒心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三要加强领导,确保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努力做到镇办守土有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以责任落实促进工作落实。要健全完善企业主体责任制,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信用档案。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发挥社会群防群控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调动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形成社会共治局面,全面提升全区食品安全水平,确保高质量完成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任务。(惠济区食药监局 苏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