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牟县食品药品监管局采取多项举措强化食品抽检不合格后处理工作,切实解决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食品质量问题。
一、按照规定时限,及时送达告知
在接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第一时间将报告送达给当事人,告知其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批号、规格型号、检验不合格项等,并告知当事人在接到不合格检验报告7个工作日内有申请复检的权利。
二、严格办案程序,严厉依法查处
对在现场检查时发现的与不合格检验报告同批次的产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程序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并按照食品抽检后处理工作程序,对涉案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从严处理,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查处,确保每份不合格检验报告得到相应处置。
三、及时上追下查,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不合格检验报告,第一时间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停止生产经营相关问题产品并进行召回,最大程度减少和避免不安全食品的危害。
四、加强监督检查,从严事后监管
将抽检不合格产品的所涉生产经营单位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强化不合格单位的后续监督管理工作。
五、注重分析研判,开展专项整治
对于在食品抽检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加强对不合格食品的结果研判,查找行业存在的安全隐患,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
六、及时社会公示,加大宣传教育
对本级食品抽检信息定期在微信公众平台等渠道上予以公示,通过具体案例分析,引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诚信守法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