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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工商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2017-03-07 16:29:2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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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局立足于郑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安排部署,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6〕68号)要求和郑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立足工商管理职能,结合郑州市工作实际,认真推进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积极行动,及时组织召开会议,学习文件,领会精神,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现就我局上一阶段的工作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
    为扎实做好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工商局高度重视,成立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研究和制定工作原则、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各有关工作的职责和工作要求,组织领导和工作力度进一步强化,并对该项工作涉及到的相关业务做了明确分工。要求各县(市、区)工商质监局,直属行政事业各单位认真做好食品广告监测及案件查处力度与有关食药监、农业、公安部门互联互通行政处罚信息;严厉查处食品广告违法案件,充分发挥工商部门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全市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责任,制定方案
    工商局制定了《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开展食品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食品广告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类别为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食品、保健食品,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作物种子、林木种子、草种子、水产苗种等广告。重点整治范围包括:全市各级各类广播、电视、报纸、杂志发布的广告;各类印刷品广告(含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及各类户外广告;在郑州市所管辖的互联网等其他广告发布媒介发布的广告。《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的时间安排,2017年1月—2017年11月为启动实施阶段,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工作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全面开展、有序推进;2017年12月—2018年1月为考核自评阶段,各单位依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标准及考核验收细则开展自评,上报自评结果。2018年1月—2018年6月为迎接考评阶段,迎接省食品安全办组织的对我市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的综合考评。确保不出现重大违法、影响恶劣的食品类广告等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命名标准的情形。


    三、立足本职,积极作为
    接下来,工商局将按照方案要求,立足工商职责,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推进和不断完善创建工作要求,实施台帐管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强化督促检查,继续大力配合创建办做好各项创建工作,强化部门联动机制,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