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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全面铺开

2017-03-07 14:21:4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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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全面铺开——简报第5期

一、市创建办综合协调组

    继2016年12月7日郑州市召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动员会后,中原区、火车站管委会、新郑市、上街区、航空港实验区、惠济区、二七区、管城区、郑东新区、荥阳市、经开区、中牟县先后召开了动员会,成立了领导小组,印发了工作方案,正式启动创建工作。其中,中原区、上街区、航空港实验区、惠济区、二七区、荥阳市、经开区的书记、市(区)长或者管委会主任都出席并主持会议或作重要讲话;火车站管委会、新郑市、管城区、中牟县的县(市、区)长、管委会主任出席会议或作重要讲话;体现了地方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主体责任。中原区、火车站管委会、新郑市、上街区、航空港实验区、惠济区、二七区、荥阳市、经开区、中牟县安排部分乡(镇)办、局委、企业在动员会上表态发言,将努力引领创建工作的扎实推进。航空港实验区在会后举行了首家综合农贸市场检测室揭牌仪式,作为一项重要的创建工作开始启动。
    市创建办综合协调组通过进一步向有关处室、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深入调查,反复研究,召开专题研讨会分析确定责任部门、责任人,《郑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标准细则(暂行)》和《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标准细则(暂行)》即将出台,作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的基础性指导文件。
    按照《关于印发<郑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组及职责分工>的通知》要求,截至目前,市创建办食用农产品组、食品生产组、食品流通组、案件查处组、信息装备组、项目保障组、餐饮服务组已经制定了本组的工作方案和进度计划安排,并报综合协调组备案。
    为了解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对郑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及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认知、认可程度与满意度,市创建办综合协调组主动联系城市调查队,开始启动策划问卷调查设计工作。
                      
 二、市创建办食品生产组
    2月23日,为全面准确掌握我市豆制品(豆腐、豆腐干、豆腐皮、豆腐丝等非发酵性豆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及产品的基本情况,规范豆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生产经营秩序,市食药监局食品生产处在前期调查的基础尚,安排部署对全市(除巩义、航空港区外)豆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及产品开展为期一周的全面调查摸底工作,增补完善本辖区内所有豆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包括产品)的基本信息。同时,起草了《郑州市非发酵性豆制品加工小作坊生产规范(征求意见稿)》,印发县市区局提出修改意见。
    为加强包装饮用水安全监管,严格规范企业生产行为,保障群众饮水安全,根据省局监检结合的工作精神,从23日起到3月15日,市食药监局食品生产监管处组织开展饮用水专项整治,主要检查包装饮用水生产企业的生产资质、生产环境、杀菌工艺过程、水桶使用情况、产品标签标识和出厂检验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对企业的成品水和源水进行抽样检验。
    2月23日,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督管理,根据郑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标准细则》的有关要求,市食药监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决定在全市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课题研究。课题研究时间为即日起至8月底结束。课题研究共分5个课题组,分别对7类食品加工小作坊技术规范开展研究。                      
    2月23日,市食药监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印发《2017年度郑州市食品生产环节监督管理计划》,全面部署2017年度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市创建办信息装备组

    2月20号—2月24号,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和总局“四有两责”工作要求,提高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能力、决策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市食药监局科技信息处继续推进郑州市“智慧食药安全监督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相关建议书申请材料已上报市发改委,目前正在审批过程中。                      
                   

四、市创建办餐饮服务组
    2月21日下午,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教育局联合召开全市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推进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刘涪江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是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同时该项工作也是贯彻落实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联合做好监管工作的有力措施,刘局长要求各单位及相关通讯技术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并建立工作台账,切实抓好落实。
                   

五、市创建办食用农产品组
    2月20号—2月24号,市农委进行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复核。此项工作自郑州市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领导小组,于2016年12月20日印发《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农〔2016〕120号)而开始实施。目前,绩效实施和自评工作已经结束,绩效复核工作将持续到2月底结束,3月份进行绩效总结。
    同时,开始积极筹备于2月底召开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动员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