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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铝残留问题

2017-08-01 09:56:03 来源: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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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铝残留对身体健康的影响有多大,不同食品中铝的残留量应该如何控制?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食品中铝残留的风险解读》的公告,针对食品中铝残留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

  据记者了解,近期,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的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显示,所抽检的样品中有11批次淀粉制品铝的残留量检出值,超过“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2015年第1号文”中规定的粉丝粉条中铝的最大残留量200 mg/kg;有14批次发酵面制品 “铝的残留量”不符合发酵面制品中铝不得检出的国家标准规定。

  对此,《公告》指出,粉丝、粉条生产过程中可以使用明矾,发酵面制品在制作过程中不得添加明矾。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2015年第1号文”规定,明矾可以用于粉丝、粉条的生产,可以“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但食品终产品中的铝残留限量≤200mg/kg;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明矾不得用于发酵面制品的生产。

  《公告》中表示,发酵面制品中检出铝残留,原因可能是检出值较低的面制品,其加工者使用的原料(小麦粉)受环境原因,天然含有较高含量的铝本底;检出值较高的面制品,可能是加工者超范围使用了明矾所致。

  据了解,含铝食品添加剂可用作固化剂、膨松剂、稳定剂、抗结剂和染色料等,很多国家如美国、欧盟成员国、澳洲、新西兰、日本和我国等都允许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现行的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2015年第1号文”对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品种和使用范围作出了严格规定,其中硫酸铝钾、硫酸铝铵作为膨松剂、稳定剂可应用于豆类制品、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煎炸粉、油炸面制品、虾味片、焙烤食品、腌制水产品(仅限海蜇)、粉丝/粉条,其添加量“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而食品终产品中的铝残留限量为≤100mg/kg,腌制水产品为≤500mg/kg,粉丝/粉条为≤200mg/kg。

  针对如何正确认识铝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公告》指出,首先,JECFA(WHO/FAO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认为从食物中吃进去的铝不太可能增加患老年性痴呆的风险;同时,国际癌症研究机构认为铝元素不是人类致癌物;其次,铝虽然具有毒性,但并不是只要摄入就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这不仅取决于食品中铝的含量,还与食用这些含铝食品的数量以及食用时间长短密切相关。为了保护公众健康,JECFA制定了铝的“暂定每周耐受摄入量”,人终生每周每公斤体重经口摄入的铝不超过2mg,就不会引起健康危害。

  我国的风险评估结果显示:我国居民吃进去的铝按平均值算,低于JECFA提出的“暂定每周耐受摄入量”;然而14岁以下儿童以及一些经常食用铝含量较高食物的消费者,吃进去的铝较多,有一定的健康风险。其中,淀粉制品、面制品、膨化食品等是铝摄入的主要来源,7-14岁儿童应尽量避免摄入铝含量相对较高的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