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 6月27日至29日,上街区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科针对商标侵权行为进行检查,共检查8家。重点检查了经群众举报的大麦超市,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其销售的37瓶奥芙曼®牌洗发露包装上明显标注“清飞扬”字样。经初步鉴别,上述商品均涉嫌侵犯清扬®牌洗发露注册商标专用权,误导消费者将“清飞扬”当成为“清扬®”系列产品。
奥芙曼®牌洗发露的包装装潢涉嫌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及第三项“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之规定。我局执法人员依据《商标法》第六十二条,根据举报,对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询问相关当事人,现场检查,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对涉嫌侵权商品实施扣押。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侵权行为。对此,上街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切勿贪图便宜,一定认清商品商标索要发票。发现或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时,及时拨打12315举报电话,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