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食品药品监管“四个最严”工作要求,严厉打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违规购销药品行为,切断假劣药品流入市场的途径,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秩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5月24日起,管城区食药监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药品流通领域违法违规购销药品专项整治工作。
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开展检查:
一是统筹安排,强化工作落实。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迅速组织局属各部门、12个监管所药品监管执法力量,针对辖区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和违法违规销售药品的行为开展拉网式排查;采取每日报表、每周通报整治工作进度的方式,通过层级传导监管压力和责任,推进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狠抓工作成效。
二是明确内容,突出监管重点。针对辖区内药品安全风险隐患较多的药品零售企业和诊所迅速开展重点查处行动,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具备合法资质的企业或个人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并销售和使用;是否存在伪造药品采购来源,虚构药品销售流向;是否对药品供货方资质未严格审核,留存资料不完整等方面,严厉打击药品流通领域“非法渠道购销药品”“挂靠走票”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坚持导向,强化监管效能。采取以“企业自查、属地检查、上级督导”的方式,“快、准、严”开展整治行动。
局属各部门认真收集和分析各种违法线索,调查核实,符合撤销GSP认证证书或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情形的,依法收集相关证据资料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建议撤销GSP认证证书或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符合立案的立即立案进一步查处;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是畅通维权渠道,营造药品监管舆论氛围。积极发挥多种媒介作用,向社会各界特别是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进行动员发动,讲解法律法规规定,剖析违法违规购销药品的严重危害和后果;通过投诉举报电话等方式,发动群众积极举报,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切实推进社会共制。
为保证辖区人民群众用上安全有效的药品,管城区食药监局全体执法人员对全区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检查,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953人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190家次,各级医疗机构255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82份,立案6起,对涉药单位进行了全覆盖监管。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震慑了药品流通环节的违法违规人员,净化了药品经营市场,保障了辖区群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