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 8月16日,中牟县雁鸣湖镇食药监管所组织辖区的婴幼儿乳粉专卖店的负责人召开了规范婴幼儿配方奶粉电子化经营分析会。
会上该所负责人指出:
(一)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单位必须按照特殊食品的要求设置专区或专柜,不得与其他食品或非食品交叉存放,专区或专柜上层不得放置其他商品,向消费者赠送的物品不得存放在货架上。
(二)完善索证索票,婴幼儿配方奶粉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采购婴幼儿配方奶粉时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质、生产商的生产资质以及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等,索要进货票据,并详细记录每批次婴幼儿配方奶粉的进货情况留存商品相关合格证明文件。
(三)建立健全电子化进货台帐。婴幼儿配方奶粉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电子化进销台帐,要求按照乳粉品牌和阶段分类,实行一个品牌建一个大文档,各阶段分小文档,详细记录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食品安全管理员。婴幼儿配方奶粉店必须配备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员必须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学习,并参加“食证通”学习考试。希望参会的婴幼儿配方奶粉经营单位抓紧时间完善电子化进销台帐。
通过召开本次会议,切实保障婴幼儿配方奶粉的质量安全,进一步强化监管,形成经营者对婴幼儿配方奶粉质量安全承担首负责任,监管部门建立健全婴幼儿配方奶粉监管机制、社会各方充分参与的婴幼儿配方奶粉社会共管共治格局,全面提高流通环节婴幼儿配方奶粉质量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