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我还不理解,甚至觉得很委屈,自己平时工作表现不错,我也没违法乱纪,组织还找我谈话。”福建省厦门市公交集团下属某公司总经理陈某谈起被市交通运输纪工委几次约谈后坦言,“没想到组织不厌其烦一次次找我,讲纪律,谈规矩,让我意识到自己没管好队伍,的确失职了。感谢组织的及时提醒!”(8月23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为了进一步夯实发展建设的中坚力量,规正党员干部思想,强化领导干部作风,明确主体责任,党中央高度重视,相继开展了一系列“自查自纠”与“座谈”活动。福建省厦门市对干部的约谈以及其他省市县区开展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座谈会都是活动的重要形式。活动中难免会被指出不足之处使干部“红脸出汗”,但认识到位后更应该化尴尬为力量,完善自我,改善提升。
“红脸出汗”是保障政务工作升级的重要举措,但从现实来看还存在个别部门负责人在事后并没有立行整改、知耻而后勇,只当此类活动是“形式”,依然我行我素的“开新会,走老路”,弱化了纠察的效用;还有的自比“厚脸皮”,从不会“脸红出汗”,对自己的不足“轻描淡写”,对上级的监察不闻不问全当耳旁风,严重蔑视了法纪权威,更是对自己的不负责,对人民的不负责,对国家未来的不负责。
为保“汗”出的有价值,还需加强“回头看”监察方式。首先需对约谈或座谈的相关人员进行存档记录,把其列为重点监察对象,不定期的询问其整改情况;其次要明确整改期限和整改底线,使有问题的干部可以按时的保质保量的做好整改工作;再次需要制定严厉的惩罚措施,以强制力敦促干部转变作风,提升个人工作能力。
“红脸出汗”不是终点而是起点,各级党员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把持正确的态度,做到“吾日三省吾身”,真正的给不足画出“句号”,知耻后勇,不负为民之诺言。(于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