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无锡新吴区一厂区内,一男子爬上楼顶,要求见某某人与其见面,引来消防等部门紧急出动。涉事男子称,自己这样做,是因为自己做了好事却遭遇“不公”,单位领导要将其开除,因此想不开。(3月14日 中国青年网)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排队是司空见惯的秩序,购物、乘车、就医、用餐……,遵守秩序不仅是社会安定的要求,更是个人素质的体现。可是现实中却经常有人无视这样的秩序,任意插队,插队的人往往会被大家批评、指责甚至因此产生冲突,不插队也成了大家的共识和对自己的基本要求。笔者认为,只因下属劝自己不要插队就开除对方,这样的自私自利、公报私仇,被开除的更应该是这位领导。
作为一位领导应该深刻理解“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这一理念,而不是滥用特权,只因员工权其不要插队就将其开除,这样的领导心胸何其狭窄?这样的企业还能走多远?这样的行为是否会让其他员工伤心?
公平的秩序是人们在社会活动中的前提与基础,小到一人,一家,大到一个企业、一个国家,都应该遵守秩序,这样整个社会才会健康发展。
个别领导认为权利在手,会产生特权思想,认为自己“高人一等”,特权思想作为一种社会历史文化现象还根深蒂固,就需要在全社会树立规则意识,加强社会全体成员道德教育和规则意识的培养,以规则意识消融特权潜意识。领导干部作为企业、事业的一方首脑,要从内心深处摈弃官本位思想和等级意识,始终保持对权力的敬畏,切实增强严以用权的自觉性,从源头上扼杀特权思想产生的苗头。(文/闫楚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