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歧视作为一种文化,批评的人很多,也是非常重要的女权议题。移风易俗,任重而道远,需要全社会一起努力。性别歧视本身如果不加以批判和改变,有某种决定权的上位者,可以因为性别偏见而不录女生,也可以为了剥削女性性资源而录取女生,选择前者时可以用后者撇清,反之亦然,甚至可以因为“你太美会让别的同学分心所以不能录取”来拒绝,解释权都在权力本身,而没有原则限制,当事人也不用为自己的歧视言论和行为付出任何代价。
而我想要补充的是,就像@老晴表妹所说,“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让在公共领域发出不当言论并妨碍机构机会平等的这些人,付出实在代价,这种糟糕局面才有可能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