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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县食药安全事件防范有“规程”

2016-08-02 09:21:30 来源: 中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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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原网讯 (记者 胡倩 通讯员 马五彩) 7月25日,中牟县食药监局制定出台《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范应对规程(试行)》,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范应对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和应对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食品药品监管应急管理工作网络;明确应急管理科为领导小组办事机构,履行食品药品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汇总和报告,督查督办职责;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队伍、应急保障等能力建设。
 
    二是设立分级处置。应急管理科组织对敏感性强的食品药品安全舆情信息进行跟踪监测,会同相关科室建立舆情信息通报、分析研判、分级处理机制,将舆情信息划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个警示级别进行分级处理。
 
    三是规范处置程序。《规程》分别对食品药品事件信息监测处理程序、食品药品安全舆情信息监测处置程序、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等进行规定,并对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和响应规定作了说明。
 
    《规程》的出台,明确了局内部相关科室、队、所和基层监管所的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和工作流程,确保能及时发现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苗头,并有效防范和应对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最大程度减少对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