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郑报融媒记者 张玉东)12月22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公布了10起危险驾驶罪典型案例,警示广大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圣诞和元旦即将到来,河南交警在节日保通的同时将采取异地用警、有奖举报等方式严查酒驾、毒驾、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郑报融媒记者 张玉从中选取了10起典型案件予以公布。
案例一:路边车遭无妄之灾只因酒驾
2016年10月15日晚,王某酒后驾驶一辆粤B2EY78轿车沿汝州市城垣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旭日宾馆路段时,与道路西侧停放的一轿车相撞,致该车受损。事故发生后王某驾车逃逸,当晚被公安机关查获。经司法鉴定,王某系酒驾,涉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案例二:曾经醉驾不知悔改又被抓
2016年2月11日19时30分许,田某驾驶黑NX4196号牌的机动车与另一轿车的当事人在永城市一拐弯处发生争执。经司法鉴定,田某系酒驾,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据悉,田某在2015年6月1日就因醉驾被追究危险驾驶罪刑事责任。
案例三:醉驾摩托一路事故到医院
2016年7月5日21时许,梁某驾驶豫DP1865号二轮摩托车在舞钢市一路口撞住一辆二轮电动车。事发后梁某驾驶摩托逃逸,又撞住一拖拉机,又驾驶摩托逃逸。后交警在医院急诊室找到受伤的梁某。后梁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案例四:缉查布控智能报警,醉驾上高速
12月16日15时许,开封高速交警支队缉查布控系统智能报警,一辆豫BYL115轿车逾期未年检,将从郑民高速南苑收费站经过。执勤民警立即在收费站口设卡。该车司机在民警拦截过程中不顾发生碰撞危险想要开车离开,被民警成功拦截。经查,该车不仅逾期未年检,驾驶人杜某还涉嫌醉驾。杜某因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将面临刑事责任追究。
案例五:客车超员168%被追刑
2016年6月17日18时20分许,信阳光山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关中队民警在S338省道张寨路段巡逻执勤时,发现刘某驾驶的豫S76028中型普通客车行迹可疑,立即将该客车拦下。经查,该车核载19人,实际载客51人,超员168%。刘某因涉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案例六:客车高速匝道上超速侧翻
2016年6月11日22时30分许,何某驾驶云AR2383大型卧铺客车行驶至兰南高速许昌段转京港澳高速匝道(往漯河方向)处时,与匝道隔离墩剐擦后冲出护栏,侧翻于边沟内,造成所载乘客25人受伤。经查,事发路段匝道限速为每小时40公里,路况良好,客车发生事故时车速超过80公里。何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审查起诉。
案例七:黑校车超员,驾驶员被判刑
2016年5月26日7时36分许,赵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豫QQ2636的灰色五菱牌小型面包车,载着一幼儿园的学生,被巡逻民警查获。经查,赵某驾驶的面包车未取得校车牌。该车核载7人,实载21人,超员200%。赵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判处拘役一个月,罚金2万元。
案例八:面包车拉学生超员410%
2016年6月20日16时45分左右,南阳西峡交警大队袁店中队民警在西峡丹水镇丹水村执勤,发现一辆车牌为豫RAL739的银灰色长安面包车行迹可疑。经查,该车车座全部拆除,放置了6排板凳,核载8人的面包车坐了1名司机、1名老师、39名学生,整整坐了41人,超员410%。驾驶员王某无证驾驶。目前案件正在审查起诉中。
案例九:黑校车超员100%,园长被刑拘
漯河市公安局阴阳赵交管巡防大队日前接群众举报:在坡大路澧河大桥附近有一辆“黑校车”经常超员运送幼儿园学生。12月13日16时20分许,一辆豫LL2360面包车沿澧河南河堤由东向西向桥头驶来,被民警查获。该车核载8人,车上有13名学生和两名老师,加司机本人共16人,超员100%。经讯问,驾驶员刘某系漯河市源汇区大刘镇湾王村幼儿园园长。12月14日,刘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十:油罐车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被追刑
2016年3月16日9时30分许,周口交警支队机西高速大队民警在机西高速周口西站执勤时发现一辆无牌油罐车,遂拦截检查。该油罐车内装载0号柴油,驾驶员张某无从事危险品运输资格,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车辆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张某持有的驾驶证B2仍在实习内。张某因涉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判处拘役两个月,罚金2000元。
■执法
圣诞、元旦期间异地用警严查危险驾驶
全省交警将在平安夜、圣诞节当日下午至凌晨、元旦辞旧迎新的重点时段,针对城市中心商业区、餐饮聚集区、休闲娱乐区等重点区域,以及教堂、购物中心、大型酒店等重点部位,提前布控,确保交通顺畅。在12月24日至26日的午后和夜间重点时段,组织开展异地用警严查酒驾。
郑州交警将集中警力,严查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饭店、酒吧、各主干道等布置警力严厉查处。夜间交警将严查渣土车等重型货车闯禁行、闯红灯、超速、上高架桥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举报酒驾、涉牌渉证等违法行为有奖
河南交警对酒驾、毒驾、客车校车超员、涉牌渉证、非法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交通肇事后逃逸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实施有奖举报。广大群众可以通过拨打110报警电话或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挥中心电话、12123、警民通(手机APP)进行举报。举报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并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给予50元至500元的奖励;举报涉及刑事犯罪(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的,经有关部门立案后,给予举报人重奖。
■再来普普法
看看酒驾有啥后果
1.酒驾: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记12分,罚款1000~2000元,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罚款5000元,拘留1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1000~2000元,拘留10日以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醉驾: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终身禁驾。
线索提供 杨军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