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儿媳用婆婆老年卡乘地铁被查后踢伤工作人员
快报讯(通讯员 狄公宣 记者 顾元森)12月2日晚上,35岁的黄某在南京地铁二号线经天路站出站时,使用自己婆婆的老年卡,被工作人员发现后,她勃然大怒,将地铁行政执法人员打伤。目前地铁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她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12月2日晚上9点半,地铁设施保护办公室的票务稽查人员禹某在二号线经天路站进行票务查缉时,看到一名三十多岁的女子行动可疑。“她一开始想从一号口出站的,一看到我们站在出站口查票,扭头就往另一个出站口走去。”禹某立刻前往二号出站口,正巧看到该女子刷优惠卡出站。禹某和同事连忙上前要求检查车票,不料女子毫不理会。禹某一直追到地铁站外才将她拦住,她十分生气:“为什么给你看我的车票?”并一边试图跑走,一边对禹某采取用手挥打、脚踢等行为,禹某只好抓住她双手,拉回地铁站内进行处理。
见女子情绪一直十分激动,无法进行正常执法,禹某只好报警。民警到场后,要求女子配合,不料女子更加激动,突然上前扇了禹某一个耳光,抓了他脖子一把,还将他头上戴的帽子打落在地。在民警勒令其回警务室进行调查的过程中,该女子又突然跑到禹某面前,对着禹某的裆部和膝盖狠狠踢了几下。后经医院检查,造成禹某面部、颈部多处表皮擦伤,膝盖左侧挫伤。
据了解,当事女子姓黄,35岁,是一家银楼工作人员。黄某称自己当天使用的是70多岁的婆婆的老年乘车卡,她知道自己肯定会被查出问题,再加上她以前使用学生证被处罚过一次,担心第二次违规使用优惠卡会被处罚得更严重,所以极力避免检查,才和行政执法人员发生了冲突。由于黄某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赔偿禹某的医药费,并取得了对方的谅解,地铁民警最终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以“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对黄某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