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不断完善财政体制,加大对县(市、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区域经济发展政策,促进县(市、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县(市、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2076亿元,是“十一五”的2.9倍,由2010年218亿元增加到2015年550亿元,年均增长20.4%,收入超20亿的县(市、区)由2010年的2个增加到2015年的14个;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2457亿元,是“十一五”的2.7倍,由2010年的261亿元增加到2015年672亿元,年均增长20.8%,支出超20亿的县(市、区)由2010年的6个增加到2015年的14个,县(市、区)财政实力不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