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狱之后
走路贴墙根,不愿和生人说话
北青报:出狱那天谁接的你?
刘忠林:1月22日,那天特别冷,我二姐和侄子一共三人开车接我。见到我后,二姐认不出我的样子,问我是刘忠林吗。当时她就哭了。我告诉二姐:别哭,等我平反再哭。
北青报:出狱已经3个多月了,适应外面的生活吗?
刘忠林:始终适应不了。到哪儿待着,在人群里,我都觉得低一级,抬不起头。因为我还没平反,还是杀人犯,刚从监狱里出来。虽然别人没说啥,但是上别人家自己心里觉得不好。我也不太会用手机。身上随身带着纸笔,把号码给我,我就写在纸上,照着号码才会拨电话。我不会翻通讯录,也不会发短信,不会用微信。我被抓的时候还没手机这东西。看电视,我不会用遥控器,只会用老式电视机的开关。电视剧什么的一点都不看。我只看新闻,看法制节目。我以前没见过啤酒易拉罐,没见过电脑,到现在都不知道怎么上网。这二十多年把我关傻了,出来啥都不认识了。
北青报:夜里睡得好吗?
刘忠林:我表姐和表姐夫告诉我,我睡着了会说胡话。说的都是监狱的事:监狱让我干活,我认为我没犯罪,所以不干活,顶嘴骂人。
北青报:现在敢主动和生人搭话吗?
刘忠林:不愿意。我这案子没翻过来,不知道人家反感不反感我。我不知道这个社会是什么样的社会,现在的人都想啥。走路我都贴着墙根。
北青报:你现在身体怎么样?
刘忠林:手指头伸不直,拿不了重物。右脚大拇指切了后,走路没劲,上得了山,下不了山。
北青报:出狱之后,想过找工作吗?
刘忠林:也想过,但干不了。先翻案之后再说。翻案后还要治病。我记忆力不好,大脑稀里糊涂的,精神也不好。
北青报:1990年出事时,家里什么情况?
刘忠林:我在外面也没什么亲人。出事之前,我父亲去世了,我母亲(有精神病)走丢了。家里只有一个哥哥,那时他在家,我们一起生活。我出事之后,主要是我姐夫帮我跑。
北青报:你哥后来没怎么管你,你恨他吗?
刘忠林:有时候也恨,但我也不知道人家咋回事。
北青报:出狱之后,你哥有没有联系你?
刘忠林:他在外地打电话回来,问需不需要用钱,要的话跟他吱声。我也没啥需要的。
北青报:出来后最想做什么事?
刘忠林:无论在监狱还是出来,都是盼着早日平反昭雪。
北青报:郑殿荣的哑侄女告诉我,郑殿荣失踪时,带走她的人不止一个人,而且不是你。郑殿荣哥哥郑殿臣说,老郑家的人不相信人是你杀的,始终没认为你是凶手。
刘忠林:我表哥领我去过他家。郑殿臣亲口跟我说,他们家女儿,就是小哑巴,无论法院还是记者去,都说不是我杀的。老郑家说不信我杀人,我谢谢他们说真话。这是句良心话。这一家人挺有正义感,我挺感动的。
北青报:要是再审结果维持原判呢。
刘忠林:那我就继续告。必须把我的清白拿回来。
北青报:如果案子得到平反,第一件事想做什么?
刘忠林:要报答所有对我关心的人。
时间表
1989年8月8日,辽源市东辽县会民村,19岁的女子郑殿荣失踪。
1990年10月28日,村民修河,在河套边的白菜地里挖出一具怀孕的女尸。经辨认,确定为一年前失踪的郑殿荣。
1990年10月29日,警方带走刘忠林。刘忠林作第一份笔录时否认杀人,后被收审。11月8日,被送往看守所。
1994年7月11日,一审宣判,刘忠林被认定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1995年8月8日,吉林省高院核准死缓。
2012年3月28日,吉林省高院决定再审此案。同年8月,辽源中院协调本案原办案单位东辽县公安局开棺验尸,发现尸骨和衣物不见踪影。再审超期,延宕至今。(记者 李显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