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良涛重婚案,因其前妻之一钱女士儿子的抚养费引发。陈良涛与钱女士离婚后,迟迟不兑现50万元的抚养费,因此在2015年被7岁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儿子诉至法院。法官深究下去,发现除了钱女士之外,还有李女士、赵女士和孙女士都曾与陈良涛登记结婚。法官表示,陈良涛的行为已经构成两起重婚罪的事实。由于婚姻登记并未联网,因此,陈良涛的重婚行为未被他的任何一个妻子觉察。法官说,陈良涛的4名前妻,在与其交往时的年龄分别在30出头左右,正是独身女性被催婚恨嫁的年龄,而陈良涛的出现,满足了这些待嫁女性的心理预期。陈良涛坐享齐人之福,在与两名前妻重婚期间,他都会以“出差”“到外地谈生意”等借口,在不同妻子家留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