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本该是上学的年纪,可对于周某和潘某来说,她们的大好年华却只能在铁窗里度过了。这两名18岁的女孩竟强迫、介绍两名16岁的初中女生多次卖淫,并以此作为谋生手段。日前,淮阴区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
交友不慎,16岁女生陷入魔爪
钱某和陈某都是某中学初二的学生,一次在同学张某的介绍下,结识了大她们两岁周某和潘某。周、潘二人初中毕业后,就没有再上学,一直混迹社会。由于年龄相仿,几次相处下来,几个女生也成了不错的“朋友”。周某和潘某经常约钱某和陈某去唱歌、逛街,两名初中生逢叫必到。
待陈某和钱某放下戒心之后,周某和潘某露出了真面目。2015年7月26日下午,她们将陈某和钱某约至其学校对面的奶茶店,一起被约来的还有她们的同学,同样是16岁的张某。本以为是“姐姐”又来带自己去玩的,但这次潘某提出让陈某等三人帮她们的忙。当得知是让她们去卖淫时,三名女生吓坏了,誓死不从。看到她们不肯听话,周某和潘某对她们实施了殴打。在殴打过程中,钱某趁机逃离,但陈某和张某被两名“姐姐”带走,从此开始了将近一个星期的地狱般的生活。
看到警车,竟不敢求救
之后,张某和陈某便被周某和潘某带至一宾馆看管了起来,只要有想跑的举动,就是一顿揍,期间还不断用言语威胁。与此同时,周某和潘某也在积极联系客户。
陈某被安排在市区多个宾馆内卖淫5次,每次价格在400至600元不等,张某被介绍卖淫2次。即使陈某在宾馆被迫卖淫的时候,周某和潘某也会一直蹲在房间门口或是躲在卫生间里,以防止其逃跑。这也使得陈某不敢向嫖客求救。
陈某在失踪之后,她的家人报了警。一次,陈某在被带外出期间,看到路边警车旁的一辆电瓶车时,她呆住了,那是她母亲的车。可当周某和潘某问其看什么时,她竟很老实地说了来。随后,周某和潘某便赶紧打的将其带离。而多次被带外出期间,陈某竟也没有想到逃跑和求救。
终被解救,两名“姐姐”被判刑
被看管、被迫卖淫一个星期后,陈某在一次接客中,对方得知其是未成年人,并且是被强迫时,决定帮助她。于是,他用自己的手机让陈某与母亲取得了联系,并报了警。随后警方将周某和潘某抓获归案,陈某得以解救。
令所有人感到意外的是,周某和潘某竟都还只有18岁,除了相同的年纪还有相同的遭遇。两人都曾生活在破碎家庭,初中毕业便离开家自己租房生活。也正是由于受到生活的压力,才想到了迫使她人卖淫赚钱的办法。
法院审理认为,潘某和周某多次强迫未成年人卖淫,并介绍未成年人卖淫,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强迫卖淫罪和介绍卖淫罪,依法应从重处罚并数罪并罚。两人系共同犯罪,周某系主犯,潘某系从犯。此外,潘某犯罪时不满18周岁,应减轻处罚。两人均过早离开家庭,在外居住,又无正当职业,好逸恶劳,法制意识淡漠,加之父母不能对其有效监管,以致走上犯罪道路,有其自身的原因,各自的家庭亦存在一定过错。最终,法院判处周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潘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两人违法所得三千七百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