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
不经同意物业无权获公共区域收益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韩鹏法官表示,物业公司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所得收益应归属全体业主共有。未经全体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同意,物业公司无权使用该收益。
也就是说,物业公司如果在你家小区任何公共区域从事打广告等经营活动,你都有权利去讨要其经营所得,或者有权拒绝物业从事此类活动。
交了这么多年的物业费,
可给他们的钱却被瞒了好多年!
专家称,物业公司应该公开、透明、合理地使用广告收益,
不要肆意侵犯业主的利益,
否则最终将失去业主对物业公司的信任。
新闻超市:
太可怕!防盗门竟然可以这样被打开,郑州一小区居民遭遇“惊魂”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