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记者 王红)养老保险是劳动者的“养命钱”,确保养老保险制度健康运行关系到劳动者切身利益。为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16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从2016年起,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强化扩面征缴,确保职工养老保险“应保尽保”。
为确保职工养老保险健康运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扩面征缴是重点。各地要将养老扩面征缴工作与目前我省正在推行的“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相互结合,摸清参保资源底数,逐单位逐户逐人开展参保登记,做到应保尽保。其中,产业聚集区、工业园区内的各类用人单位是清查重点。
政策规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要将民营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劳务派遣公司、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各类企业进城务工人员作为扩面重点。同时,鼓励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为确保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应收尽收,针对已参保企业,各地要严格执行缴费政策,认真核定企业申报的缴费数额,并与企业纳税工资进行比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招商引资等理由,阻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征缴及正常的监察稽核工作。今后,非法定事由,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不得减免。对拒不依法参保缴费的,在职职工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瞒报缴费基数的,拒缴、少缴及未按时足额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要严格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