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 为了提高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明确其监管主体责任,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管城回族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航海东路监管所在辖区率先全面推行《幼儿园集中陪餐制度》。
1月11日上午,航东食药所在航海东路办事处三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辖区幼儿园负责人会议,在全郑州市范围内率先推行《幼儿园集中陪餐制度》,从而配合食品留样制度共同完善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管城回族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刘国新、航海东路办事处副主任申超、管城回族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航海东路监管所所长王乃垒出席会议,航东食药监管所全体员工和航海东路办事处辖区25所幼儿园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航东食药监管所执法人员陈景发宣读了《幼儿园集中陪餐制度》;刘国新局长结合《幼儿园集中陪餐制度》对幼儿园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幼儿园负责人要切实提高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把从业人员关、食品原料采购关,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排除隐患,提升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二是严抓重点环节。幼儿园负责人要重点对食堂食品生产加工的工具和设备、餐具等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做好食堂内外日常卫生,彻底清除食品安全隐患, 大力普及食物中毒预防知识,增强师生安全饮食意识,提高从业人员规范操作水平。
会议最后,王所长要求幼儿园负责人必须提高思想认识,从对学生负责的角度出发,做好各方面的预防工作,严防幼儿园饮食出问题,确保每个环节的食品安全,形成学校、家长和社会共同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严格执行《幼儿园集中陪餐制度》和食品留样制度,做好园内食品安全工作的每一道防线。
此次会议对加强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明确责任主体,预防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着积极的意义。
附件1:
航海东路监管所幼儿园陪餐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强化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升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和生命健康权益,根据我辖区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陪餐制度:
一、幼儿园食堂每餐必须指定1名工作人员进行陪餐,园方领导每周至少陪餐一次,并制定出工作人员陪餐记录表和园方领导陪餐记录表。
二、幼儿园每学年按照在校学生数量的10%-20%邀请学生家长集体陪餐至少一次。
三、陪餐工作人员应按照安排,随同学生一起就餐。负责对所食用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
四、陪餐记录由学校统一印制,内容应包括日期和餐次,饭菜的品种名称、外观、口味、质量等的直观评价,以及学生反馈的意见、发现的问题、整改的情况和陪餐人的签名等。陪餐记录必须由陪餐人员在本次陪餐后详细记载。
五、陪餐人员发现以下食品安全隐患的应立即指出,并监督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及时整改。
①食堂卫生环境较差的;
②食堂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不足的;
③食堂工作人员未穿戴工衣、工帽,未戴一次性餐用手套或用专用工具直接接触待出售食品的,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要求的;
④饭菜口味过淡或过咸的;
⑤饭菜加工距食用时间过长的;
⑥其他应当及时整改纠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六、陪餐人员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敦促食堂管理人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①食堂待食用饭菜未采取防蝇措施,食用前受到蚊蝇严重污染的;
②食堂制作凉拌菜或提供冷饮的;
③上餐剩饭菜未经冷藏保管,下餐继续加工食用的;
④土豆有发青、发芽现象未充分去除的;
⑤四季豆、土豆未充分煮熟烧透的,冷冻食品未达到中心加工温度的;
⑥饭菜有发霉变质等感官问题的;
⑦饭菜有明显的口味异常;
⑧饭菜质量较差,学生反映突出的;
⑨其他危害学生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七、陪餐人员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当立即向园长报告(在向园长报告的同时还应向我所监管人员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察。
八、陪餐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指出整改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学生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食物中毒或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后果的,视情节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
九、陪餐人员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幼儿园报告,由幼儿园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员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
十、陪餐实行成本核算制,由食堂根据食品成本,每月或每季度核算一次,交由学校从个人经费中进行抵扣。杜绝免费陪餐,不得以陪餐等理由加重学生的经济负担。
十一、食堂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陪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十二、幼儿园领导同时要加强对食堂陪餐情况的检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
十三、本制度自宣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2:
在航东是要监管所召开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推行《幼儿园集中陪餐制度》会议上的讲话
管城回族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航海东路监管所所长 王乃垒
各位园长、幼儿园负责人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主题是进一步强化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主题责任,有效预防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提高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在辖区全面推行《幼儿园集中陪餐制度》。下面,我就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提两点要求:
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幼儿园负责人要切实提高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严把从业人员关、食品原料采购关、加工操作关、消毒保洁关、食品添加剂使用关和食品留样关,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排除隐患,提升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全力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餐饮安全保障。
二是严抓重点环节。幼儿园负责人要重点对食堂食品生产加工的工具和设备、餐具等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及时清理过期、变质的食品及其原料、食品添加剂,做好食堂内外日常卫生,清除卫生死角,彻底清除食品安全隐患。大力普及食物中毒预防知识,增强师生安全饮食意识,提高从业人员规范操作水平。
幼儿园负责人要全面落实好以下五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二是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严格进货查验,规范进货登记台账。在购进食品或食品原料时,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向供货方供货商索取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及食品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销售票据等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三是规范食品添加剂管理。严格落实“五专”制度,做到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严禁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四是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对“五病”人员要及时调离岗位并防止食品交叉污染,预防食物中毒。
五是严格遵守《幼儿园集中陪餐制度》。依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进行自查,对发现存在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有任何异常情况及时给咱所里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