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鄂伦春族 (è lún chūn zú)
“鄂伦春”是民族自称,其含义有两种解释,一是 “住在山岭上的人们”,二是“使用驯鹿的人们”。
清朝以前,人们一般把鄂伦春族称为“索伦部”、“打牲部”或“使鹿部”。新中国成立后,统称为鄂伦春族。每年的6月18日是鄂伦春民族传统的节日--篝火节。
这一天,鄂伦春人都要点燃篝火,欢歌舞蹈,欢庆自己民族的节日。
腊月二十三也有送火神上天的习俗。鄂伦春的先人们和火结下了不解之缘,对火有着特殊的感情,对篝火无比亲近。
鄂伦春族 (è lún chūn z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