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 2015年10月29日,管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东大街监管所根据群众举报东关北里2号楼门口的卤猪蹄加工点存在无证生产经营的情况,立即联合区执法局及东大街城管科组织车辆对该卤猪蹄加工点进行依法取缔。
该加工点系租用临时房从事生产经营,环境杂乱,加工成品随意堆积于地面,生产环境肮脏,现场无法提供相关证照,负责人未取得健康证。为维护食品市场秩序、确保食品安全,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现场检查记录》、《责令改正通知书》后依法给予取缔,对其生产加工设备、工具进行扣押,同时执法人员还对该加工点负责人进行了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要求负责人立即停业整顿,待合格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