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 为规范零售药店经营行为,提高药店自身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用药安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东大街监管所工作人员于12月1日至4日对辖区内7家零售药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此次监督检查的重点:是否超范围经营,药品进货渠道是否合法,药品购进验收及存放条件是否符合要求,药师是否在岗,处方药是否凭处方销售及不合格药品处理情况等。
药品安全管理力度不断加强,我所坚持日常排查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在排查中严格坚持“不打招呼、不走形式”的监管原则,我所工作人员每检查一家药店,都重点对药店的证照情况、药品质量、台账记录等项目进行检查,仔细填写《现场检查笔录》,从检查总体情况来看,各药店基本能按照法律法规守法诚信经营。但仍有部分药店存在问题:一是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未能在岗;二是现场未能出示处方登记记录;三是抽查的部分药品现场不能提供购进票据、相应发票及检验报告书。
此次行动旨在充分体现我局对零售药店的监管职责,兑现让人民满意的承诺;同时,通过检查掌握药店的运作情况,从而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