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药品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实施方案》和《河南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换发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涉及我市42家药品生产企业和17家医疗机构制剂室面临着统一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和《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受省局委托要完成资料受理、现场检查和综合审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我局采取以下几项措施,按时保质完成两证换发工作。
一是接到省局文件后,立即组织所有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及县市区局,对省局文件精神进行贯彻落实,组织企业申报;二是对申报资料审核,集中逐条讨论学习,统一标准,对符合要求的按照规定受理,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给予一次性补正通知;三是现场核查分类进行,制定免于现场检查的标准、现场检查方案和现场检查报告模板,同时组织8个检查组进行检查前培训,统一思想、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行动,完成现场检查;四是综合审查。结合日常监管、跟踪检查、飞行检查、药品工艺处方核查和企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质量体系运行等总体情况,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实施综合审查,集体讨论,出具综合审查意见。
通过此次换证工作,强化了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质量安全和诚信守法意识,健全了药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档案,提升了全市药品生产和配制质量管理水平,巩固了GMP认证成果,推动了全市药品生产质量水平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