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记者 石闯 鲁燕 文图)11月24日上午9时45分,《法制晚报》官方网站以《河南民警举报副厅级官员渎职》为题,称郑州铁路公安处民警朱保宪实名举报郑州市经开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主任崔绍营涉嫌严重渎职、玩忽职守等,缘由是经开区明湖办事处梁湖村村民马连福的房屋拆迁问题未得到解决。
该报道被国内网站转载后,引发广泛关注。那么,马连福的房屋拆迁问题真相如何?他是“受害者”还是借拆迁之机“漫天要价”?马连福和朱保宪究竟是什么关系?本报第一时间进行了采访。
↑↑明湖办事处负责人说,拆迁前马连福及家人是同意的,不是强拆。
据明湖办事处负责人介绍,现年61岁的马连福是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梁湖居民,曾为郑州市人大代表、管城区人大代表,现在是经开区国际陆港附近经营货运部郑州凯乐货物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
今天下午,经开区明湖办事处负责人也告诉记者,马连福反映的拆迁房屋位于经开区第八大街与郑牟路交叉口西南角,2003年8月,梁湖村委会为发展经济,将位于郑牟路两侧归属于该村的土地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依法申请为集体建设用地,用途为商业,土地所有者为南曹乡梁湖村村委会(当时归属于管城区南曹乡)。
梁湖村委会以分开建设的形式向本村有意愿村民进行集资建设,马连福进行了房屋建设。其中,多年经商的马连福一下子要了三套,每套占地三分多,共近一亩。
2003年10月,梁湖村由经开区托管。2004年,按照区管委要求,对辖区内所有住宅房屋统一普查。马连福的房屋在2004年4月3日进行了普查登记,为四层砖混结构楼房(含一层地下室),建筑面积3517.45平方米,马连福在普查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此后,根据经开区规划,梁湖村第八大街以西地块属于东风日产发动机项目(以下简称重点项目)征占范围之内。经开区国土资源分局按规定程序向郑州市、河南省进行了土地报批,2008年12月25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以豫政土【2008】367号文件进行了批复。
为顺利推进项目建设,具体拆迁由明湖办事处负责。拆迁工作启动后,因梁湖拆迁地块所有权归属梁湖村委会,办事处在2012年7月15日与该村委会一道对地上附属物进行了登记、核算,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书。明湖办事处于2012年7月15日前拨付梁湖村集体建设用地房屋拆迁预付款4300万元。协议约定梁湖村委会在当年9月15日前将房屋及其它附属物全部拆除。
2013年4月19日前,梁湖村对郑牟路两侧剩余的19户建设房屋拆除完毕,仅剩马连福建设的房屋未拆除。“就剩下他一户了,我们多次与马连福及其家人沟通交流。”
因马连福所占土地使用者为梁湖村村委会,不能与马连福签订拆迁协议,因此,2013年4月21日,明湖办事处承诺对其房屋拆除补偿问题负责,在政策规定范围内保证满意,征得马连福及家人同意后,对其建设的建筑物实施了拆除,当天基本拆除完毕,只剩下房屋南半部底下一层地下室没有完全落地。由于在拆除马连福家的房屋时,仍有部分门窗、家具、钢材本人未拆除出售,经协商梁湖村给予其10万元补助款,2013年4月22日,由马连福妻子田凤普签字领取。
明湖办事处、梁湖村依照郑政文【2009】127号、郑经管政【2009】46号文件规定:2004年普查登记前建筑物,每平方米补偿600元,2004年普查后新增建筑物,不予补偿,每平方米给予150元补助。按照上述标准,2004年普查登记马连福建设房屋为四层砖混结构楼房(含一层地下室),建筑面积3517.45平方米;2011年经复核,2004年普查登记后新增房屋面积2361.71平方米。
↑↑百度地图显示第八大街东半幅畅通,西半幅仍为建筑垃圾遮挡
经核算,应给予马连福共计2464726.5元补偿。2013年7月15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