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选人:刘志丹,男,汉族,1975年1月出生。1998来到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专职从事法律援助工作;2005年6月被郑州大学授予法律硕士学位,12月通过三级律师职称评定,获中级职称。
推选理由:他始终把法律援助业务工作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利用郑州市监狱法律援助工作站这一平台深入监区给服刑人员讲法律课,现场解答服刑人员的法律问题,答疑解惑,稳定服刑人员情绪,为服刑人员好好改造,重新回到社会,作对社会有用的人发挥作用。
作为法律援助专职律师,连续三年均有案件成功入选年度“河南省法律援助十大精品案件”;其中,司某某帝湖溺水死亡索赔案还在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中播出,深受好评。2013年,办理的任某某劳动争议案被省军区政治部和省司法厅评为“河南省第一届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精品案件”。
成绩:平均每年审核受理点的案件都超过1600件,日平均审核、指派案件7个。2012年,被郑州市政法委评为“政法、综治工作先进个人”。2013年,受司法部法律援助司的邀请,参与国家《法律援助法(草案)》的讨论、论证工作,并执笔起草国家《法律援助法(草案)》(郑州稿),受到司法部法援司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