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雷婧)一男子从铁路边的民房嫖娼后走出来,突然冒出来3名男子自称警察来抓他,还要通知家属。男子吓得啥都招了,还交了4000元罚款……昨日,该案在龙首东北社区开庭审理。
给“警察”交4000元后男子才觉得不对劲
今年5月12日,40多岁的付某在西安大庆路西段铁路旁民房嫖娼后出来,被3名男子拦住,说是警察抓嫖的,其中一人还亮了“警官证”。刚干完“坏事”的付某,乖乖跟着他们上了一辆小轿车。
在车上,一名男子威胁付某说,要通知家属来领人,还要罚款5000元。因怕老婆知道,付某哀求不要把嫖娼的事告诉家人,并同意交罚款,只是身上没那么多现金,看能不能少交点。对方翻了付某的钱包发现还有银行卡,就把付某带去大庆路一超市附近银行的ATM机,从付某的银行卡里取款4000元后,放他走人。
之后,付某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就报了警。
5月28日到7月16日,声称是警察抓嫖的几人陆续被莲湖警方抓获。
一案犯落网时正在伺机“抓嫖”
经调查,程某、马某、谭某、强某(在逃)均是无业人员,使用的警官证是找人办的假证。其中程某、谭某有敲诈勒索前科,马某曾因犯抢劫罪被判3年有期徒刑。
一天4人一起喝酒时,程某提到可以冒充警察去抓嫖,嫖客害怕告诉家人,一般会主动交罚款,来钱快,还没有风险。于是4人着手行动,打听哪有卖淫女、做假警官证、租车等。
5月12日上午8时许,4人来到提前踩好点的大庆路西段铁路旁一处民房,等着嫖客走出。付某被他们盯上。强某在车里等,程某、谭某、马某负责抓嫖。马某亮出在西八里村办的假警官证,谭某强拉付某上车进行威胁。
据了解,警方后来抓住程某的时候,他正伺机“抓嫖”。程某被抓后交代,用这种办法还敲诈勒索了两人,但警方调查后发现没有人报警。
昨日上午,莲湖区法院将法庭设在龙首东北社区,公开审理此案。程某、马某、谭某当庭认罪,承认利用嫖客害怕家人知道的心理进行敲诈勒索。程某、马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处罚金5000元;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