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赔偿是出于人道主义
昨日下午,交警灞桥大队一名负责人回应称,经过调查,当天执法过程中共有4人,除明姓民警外,其他3人均为辅警。该负责人说:“考虑到张先生是在执法过程中受伤的,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我们答应适当补偿一些费用。”该负责人称,无法接受张先生提出的8万元赔偿要求。张先生称,8万元只是针对“8000元赔偿”的回应,“我当时的意思是,别说是8000块,就是8万元也不行。”他要求当事民警当面道歉。
至于张先生受伤的原因,该负责人表示,根据当事民警说法,当事人是在被制伏过程中磕伤的。张先生表示,在民警执法过程中,他一直很配合,并没有做出抗法的举动,执法记录仪可以证明,而且明姓民警在动手之前,曾主动将执法记录仪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