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同为救人牺牲抚恤金差53万
今年,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两名未成年人为救同学英勇牺牲,两人的行为被当地认定为见义勇为行为。但是,两家得到的政府抚恤金却相差53万。记者在对此事调查时发现,两家虽获得了政府的救助,却未得到见义勇为组织的表彰。更为尴尬的是,当地见义勇为基金组织根本没有这笔“基金”。
>>事件
两家领到的抚恤金数额不同
今年2月11日,社旗县城赵河公园,14岁的初中生顾伟林在救落水同学时,自己滑入3米深水中,不幸溺水身亡。2月17日,他们所在的社旗县唐庄乡政府向顾伟林家人送来13万元抚恤金。7月28日,社旗县公安局经过调查,确认顾伟林救人属于“见义勇为”行为。
而在今年6月5日,当地再次发生学生溺水事件。15岁的初中生刘洁为了救落水同学跳入3米多深的河水中,两个同学被救,刘洁却溺水死亡。6月16日,刘洁救人被社旗县公安局认定属于“见义勇为”行为。刘洁的父亲刘德俊向当地政府提出,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应该给见义勇为家属进行奖励和抚恤。7月
30日,社旗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他们送来66万余元的见义勇为抚恤金。
据记者了解,社旗县政府依据的是2012年7月国务院转发的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意见》。
>>讨论
1两名见义勇为者为何待遇不同?
救助没有统一的标准
两起见义勇为行为都发生在社旗县,两家家属得到救助的标准却不一样,这引起了顾伟林的父亲顾六成的不满。连日来,顾六成不断向记者反映,同是见义勇为,为啥待遇不相同?
对于两家获得救助基金的不同,社旗县相关部门的解释是,见义勇为救助没有统一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