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中弘信法律咨询事务所主任李选辉
[导读] 前中国著名职业打假人、香港《华新报社》记者,国际华人记者协会干事。现任中弘信法律咨询事务所主任、CEO李选辉说:以前是净化消费环境的一只“啄木鸟”,现在更要发扬中弘信“啄木鸟”的团队精神,相对以往会更加专业化、团队化、公益化。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成为中弘信法律咨询事务所的非盈利公益研究项目。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委托人提供有黄金价值的维权策略方案将是中弘信法律咨询事务所的工作重心,也是重中之重。但单从法律的一般启动程序化解社化纠纷矛盾,有些缓慢、滞后。一个优秀的法律团队不是接到委托后,立案、开庭走个过程,更重要的是是否在法律范围内,以最快的时间化解社会矛盾,最大的争取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中弘信法律咨询事务所将在提供服务上创新法律思微模式,使事务所中弘信品牌致力于发展成为中国最具竟争力的法律咨询服务第一品牌……
曾经的维权斗士
不知道大家是否还记得自己10年前的时候,在做什么?我相信大多数人,都是在享受着无忧无虑的青春。而李选辉先生,在他10年前,从陕西老家来到深圳就走上了一条艰辛且注定会备受争议的“职业打假人”之路。
李选辉从事打假是继中国打假第一人王海先生之后的5年。从事打假事业以来,李选辉几度至江西、广西、天津、陕西、河北等地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时至今日,虽然创办了事务所,但他仍然没有停止对假冒伪劣商品的讨伐。
2000年6月25日,李选辉在深圳某大商场购买了一盒消准字号的“脚癣王膏”产品,经向陕西省卫生部门核实该产品批准文号早已过期,依据《消法》第49条,向商场提出了赔偿的要求。两天后成功索赔,受到鼓舞的他在深圳搅起一场场打击假冒药品风暴……据不完全统计2000年至2009年打假,李选辉累计向药监局、卫生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投诉、举报假冒药品、商品千余种。通过法院起诉数百家企业销售假冒药品及商品。
李选辉告诉记者,2000年至2009年打假期间,特别是在2000年至2006年间,一些药品超市、连锁店,竟然公开、大量销售假药及假冒药品,从补肾类药品到风湿骨痛类药品、妇科类药品、泌尿系统类药品等,一些正规的药房柜台上明目张胆的陈列十几种假药,有的国药准字药品批准文号竟然是7位数。不得不让他触目惊心,就连某金字招牌的全国型药房,也在销售三无药品(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造假、企业名称造假、药品名称造假),自已简直都无法相信,但的确是事实。“碰到这样的情况,我一般是全部买完,有多少买多少,然后投诉、举报起诉至法院或是向公安机关报案。”李选辉告诉记者。
初期打假,李选辉很少抛头露面,但在业界,特别是药品市场行业,医药商企、职业打假人都知道李选辉这个打击假药重量级人物,部分缺少自信的医企连锁店,看到李选辉来买药品,竟然“拒卖”,究其原因,店家竟称该货已被预订。不能取得证据,李选辉便向职能部门电话举报,告诉查处部门相关涉嫌售假药房的详细地址,以便职能部门能讯速、准确打击……。
中国著名职业打假人 专吃“害虫”的“啄木鸟”
随着打假打击对象的逐渐的升级,李选辉的打假引起了一些媒体的关注。从打击假冒药品到反欺诈、误导消费者商品,对象从小企业到大企业的不断升级,引来了诸多媒体的关注。渐露头角,被 “媒体称一席称之为“ 中国著名职业打假人、维权斗士” 专吃“害虫”的“啄木鸟”。
2007年7月李选辉讨伐起诉田七牙膏宣传功效误导消费者索赔4.9元,8月11日开庭,南方都市报做了采访报道。报道称《民间打假者诉“田七” 称牙膏宣传功效误导消费者》, 2007年10月5日腾讯新闻、南国早报报道《中国3000"职业打假人":倾家荡产"悄悄吃害虫“》,搜狐新闻、《晶报》2008年10月18日报道李选辉起诉六必治牙膏涉嫌虚假宣传案报道称《六必治牙膏被指虚假宣传 沃尔玛未尽到审查义务》……同年,李选辉与中国著名通讯维权人士、震惊全国的“操”字上诉案陈书伟先生、中国房地产打职著名人士孙安民先生及广州著名职业打假人士徐大江先生在广西掀起一股打假旋风,席卷广西各个市场流通领域。其正能量事迹先后被《南国早报》、《法治快报》、《健报》、《广西电视台》、《南宁电视台》、《南宁日报》等多家媒体相继追踪采访报道,随后,李选辉打假报道响彻中国大江南北,被媒体称之为中国著名职业打假人,被《南宁日报》誉之为专吃“害虫”的“啄木鸟”……
联合利华鸡精案
2007年8月20日,李选辉代理徐大江起诉南宁柏联百盛商业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案业经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判决获胜,法官的公正审理,代理人李选辉的专业精神及恪尽职守,在最大程度上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该案虽然标的小,仅3元,但在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里程碑史上有着极具重要的意义。
鉴于该案的典型性与代表性,联合利华鸡精案于2009年10月由《中国社会出版社》出版,被选入由【国家法官学院案例编辑部】编撰的《百姓维权实用案例丛书》做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精典案例选编列入其中。
该案主要涉及因对消费者做引人误解的宣传及经营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要求引发纠纷的案件。联合利华食品(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家乐牌新一品鲜鸡精,1元/包,原告在购买产品时看到了商品包装上印制的“本品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HACCP食品安全体系认证、本产品按中国鸡精行业标准生产、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专家推崇之品牌”后决定购买。购买后原告在查询国家相关官方网站得知:ISO是世界上的国际标准化组织之一。ISO9001:2000是《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产品上标示ISO9001是表示生产厂家已经通过了ISO9001:2000管理体系认证。也就是说这家公司的质量管理是被人认可的,并非是产品通过质量认证的标示。而被告在商品包装的一面上印制以上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被告所销售的产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已构成了事实上的欺诈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退货款3元并依法增加赔偿3元,合计6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该案一审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支持了消费者的诉讼请求,被告在上诉期间未提起上诉。
担任调查顾问
20008年6月李选辉转型,创办深圳西北狼企业顾问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专为企业打假、调查收集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的证据,坐阵指挥专项侵犯知识产权案,协力企业与工商、质监、公安等职能部门打击涉及侵权的造假企业。
公司创立初期就接受了中粮集团及橡果国际关于打假维权的委托,根据委托人提供的线索,公司调查员调查发现深圳罗湖某小区大量批售涉及中粮集团旗下品牌“长城”干红葡萄酒商标侵权,落实造假窝点后,随即协同工商、公安一举捣毁该批售侵权商标窝点,涉案商品足足装了四大卡车,最终商标侵权案被破获。最大程度上保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委托人好评。
致力帮更多的人
多年来李选辉的打假足迹也在不断地延伸,在国内打假界的名声也是越来越响。多年前,李选辉就已经践行曾给自己定了一个长远的目标:攻读法律,争取拿到律师资质,以律师身份将反欺诈维权事业进行到底。早些年他已经做到了,通过努力,他已顺利获得中山大学法律本科文凭并获得了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的研究生学历。如今,他依靠自己的力量,创立了中弘信法律咨询事务所。主要从事法律相关盈利业务与非盈利性公益项目。专业、专注于法律风险预防管控,忠诚为公民个人在投资、消费、权益保障综合领域与企业设立、运营、债务回收、投融资、法律事务及综合领域保驾护航。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十多年的法律维权生涯及社会实践给李选辉积累了丰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处理案件的新型策略。他不仅长期进行法律实务,而且也长期对法律理论进行研究,在消费者权益保障的理论研究过程中,间接推动了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政务公开、行政效能的立法和司法解释的修改与制定。
今非昔比,李选辉不再是10多年前仅有一腔热血的青年,今天的他,更知道怎么样运用自己的专业、社会能力、身份去帮助更多的人。即使已经有了自己的事务所,他依然记得自己是当初那个想帮助消费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不让消费者利益受损的李选辉。因此,中弘信法律咨询事务所一成立,他就设立了中弘信消费者权益保护(非盈利)项目研究中心,旨在通过自身的努力对中国消费者的权益保护用行动做出一些力所能及的贡献。
创新法律思维模式
采访结束,前中国著名职业打假人、香港《华新报社》记者,国际华人记者协会干事,现为中弘信法律咨询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事务执行人(CEO)李选辉说:“以前是净化消费环境的一只“啄木鸟”,现在更加要发扬 中弘信“啄木鸟”的团队精神,相对以往我们会更加专业化、团队化、公益化、强化社会责任感。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成为中弘信法律咨询事务所的非盈利公益研究项目。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委托人提供有黄金价值的维权策略方案将是中弘信法律咨询事务所的工作重心,也是重中之重。
但单从法律的一般启动程序化解社化纠纷矛盾,有些缓慢、滞后。一个优秀的法律团队不是接到委托后,立案、开庭走个过程,更重要的是是否在法律范围内,以最快的时间,合理合法的方式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合理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李选辉说:“以后的工作当中,中弘信法律咨询事务所将在提供服务上创新法律思微模式,体现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加强重视化解政府与访民间的冲突矛盾、民商冲突矛盾及劳工与企业主间的冲突矛盾。为中国的法治事业的顺利推动做自愿、忠实的践行者,致力于发展成为中国最具竟争力的法律服务第一品牌,为民解忧。
匡扶正义,厚德载物
不忘初心,匡扶正义,厚德载物,天下为公,心系社会,心念国家,方得始终。就因为李选辉一直自己当初为什么而出发,所以今天的他在繁华的世界中,仍没有迷失自己当初的那颗赤子之心。希望每个法律界人士都能够像李选辉那样,不忘初心,匡扶正义,厚德载物,天下为公,心系社会,心念国家,为中国的法治事业贡献一已微薄之力,国泰民安。
链接:人物简介
李选辉,前中国著名职业打假人、香港华新报记者、干事,深圳西北狼企业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00年始投身于中国消费者反不正当竞争公益事业领域,被媒体一度荣为“中国著名打假人、维权斗士、净化消费环境的啄木鸟、悄悄吃害虫”。现为中弘信法律咨询事务所创始人、首席执行事务合伙人(CEO)、主任。中弘信(非盈利性)总项目研究中心发起人。著有《中国消费者保护论》、《餐饮食品生产企业刑事犯罪法律风险提示》等论文。
2006年创办深圳西北狼企业顾问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专门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侵权方面的打假协作化工作,曾先后受托于中国上市企业中粮集团、橡果国际知名品牌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顾问并担任多家企业、团体法律顾问,部分案件受到《江西电视台》、《江南都市报》、《南昌晚报》、《南方都市报》、《晶报》、《香港文汇报》、《南国早报》、《南宁晚报》、《法治快报》、《南宁日报》、《广西电视台》等各级媒体的关注并报道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