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老罗斯柴尔德在1812年去世之前,立下了森严的遗嘱:
(1)所有的家族银行中的要职必须由家族内部人员担任,绝不用外人。只有男性家族人员能够参与家族商业活动。
(2)家族通婚只能在表亲之间进行,防止财富稀释和外流。(这一规定在前期被严格执行,后来放宽到可以与其他犹太银行家族通婚。)
(3)绝对不准对外公布财产情况。
(4)在财产继承上,绝对不准律师介入。
(5)每家的长子作为各家首领,只有家族一致同意,才能另选次子接班。